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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规范管理 全面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09/4/20 
 

    村组财务管理一直是农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村组财务管理越来越成为农村工作中的难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农村各种矛盾的焦点,在一些地方甚至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因素。由于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现行农村财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出现了制度难依、财务难管的局面。为此,几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加强村组财务规范化管理,如全面推行村组会计委托代理制、实现村组财务三级网络化监管、推进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稳步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初步形成农村财务管理“有章理事”的格局。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坚持村民自治及村组集体资产所有权、集体资金使用  权、集体财务审批权和民主监督权“四权不变”的原则下,通过公开招考代理会计——组建农村会计代理机构——开展村级财务清理——依法委托代理等程序,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把村组级集体账务委托镇(街)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代为记账和管理。2004年开始,我们在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到2006年底已全面完成了全市22个镇(街)、287个村(居)及2836个村民小组的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并将村组财务全部纳入农经信息化系统。实行村组会计委托代理后,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农村会计专业化规范化,减轻了村集体负担。村组的帐务由全市88名通过公开招考招聘的代理会计代理记帐,代理会计专岗专职,素质普遍提高,记账规范及时。而且,代理会计不在村里拿工资(工资待遇由区、镇财政各承担一半),有效地解决了以前村会计员“拿人家饭碗、听人家使唤”,会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同时还减轻了村集体经济负担。如同安区取消村会计员后,每年可减轻村负担59万元。
  二是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各镇(街)统一按《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新会计科目表〉的通知》设置了规范的账目账薄,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并由专业代理会计专人专职负责记账、管账,有效地改变了过去有些村多头建账、随意记账甚至收支两本账的问题,杜绝了村财管理上的漏洞,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是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减少了村集体不合理开支。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后,各镇(街)进一步落实农村财务会审制度,真正做到集中做账、账前统一审核,使村集体不合理、不合法开支在入账前得以清退、纠正,村级不合理开支明显减少。2007年我们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规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村集体的报账流程,强化了会计监督审核职能,把反腐关口进一步前移,较好地解决了以前分散记账政府监督难到位的问题。
  实行村组会计委托代理制过程中,我们还组织对村级“多头开户”、组级资金以个人名义储存等问题进行清理,每个村级核算单位只允许保留一个基本账户,组级开设二级账户。同时要求银行存款账户留存代理会计印鉴,使村组级资金运作得到有效监督,加强了村集体资金管理,有效地防止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以来,村干部执行财务制度自觉性提高了,村级不合理开支以及村民反映村级财务问题信访明显减少了,对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化解干群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起到重要作用。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以来,全市没有出现村主干因财务问题被立案处理。                                                                 
  二.实现村组财务三级网络化监管。为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强化农经监管职能,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我市于2002年初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2006年我们对原农经信息网络进行升级,通过招标投入100万元购置了IBM先进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完成了从最初的单机版村级财务软件到多机版到市级数据仓的建设,并将全市村组财务全面纳入农经信息化管理网络,使全市的村财管理和监控延伸到每个核算单位,实现了市站与所辖区、镇之间建立互通互联的高效电脑运用网络平台,达到数据资源共享及时更新,信息传递快捷、远程处理、市区镇(街)三级实时监控的监管目的。现在,通过市级的VPN专线可以实时查看到全市各村组的账务处理、资产管理及财务公开等情况,方便又快捷,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财务的监管力度,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三.推进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理财,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主要实现形式。近年来我们围绕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着眼于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并以村民看得懂、看得明白为原则,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障了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注重发挥村财务监督小组的作用。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后,村集体收支单据都要经过村务监督小组逐单审查,大额开支要实行先审核后开支;凡是没有经过村务监督小组和审核责任人审核签章的单据,代理会计不能接收,要退回村里补办审核手续。代理会计还要按村务公开制度的要求,负责编制财务公开表,交各村张贴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二是建立村级财务报账会审制度。各村按月报账,财务收支较少的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季报账,由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农经人员和代理会计对收支单据进行会审。经会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疑问的收支单据,要提出处理意见,退回有关村组。有的镇还建立现金使用报批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的支取手续,使村、组资金往来和使用得到有效监督。经统计,仅同安区2004年会计代理退回的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原始凭证就有724笔378.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
  三是农经管理信息化促进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实行了农经管理信息化后,统一打印财务公开表,财务公开的质量、会计资料的可信度、会计信息的传递速度和共享程度都大大得到提高,有利于村民及时掌握村级财务状况,加强对村组级财务的内部监督。
  四是加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的检查力度。为使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市每年都由市反腐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市委领导亲自带领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调研督查组,每年确定一个重点,对我市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等四个区展开专项调研督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和改进了我市的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
  四.稳步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保护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有效手段。为使审计监督到位,我市发挥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将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作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与公开的主要措施,列入人大立法盘子统筹考虑,于2001年制订出台了《厦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各区依法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所,将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大大强化了监督管理力度。近年来,除开展了几次大规模的换届选举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重点审计以及2004年开展对部分信访重点村财务审计工作外,每年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如2005年对征地补偿款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2007年对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及时发现整改纠正了农村违纪违规现象,有效地加强了对农村财务的监督:2003至2007年,累计审计金额88.1784 亿元,发出审计建议书20份,查处纠正了多起违法违规行为,建议撤销了村支部书记1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为配合做好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我市已全面启动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各区通过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际情况科学开展审计工作,目前审计村数已过半。
  五.制定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为了规范我市村级财务管理,我们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村级财务会计科目、村级财务的公开格式、村级承包合同的管理,2005年制定下发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新会计科目表》、《村级财务公开表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业承包合同参考格式》;为了加强村财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2006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财管理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为了规范村级报帐员的报账手续,我们与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从2007年4月中旬开始在全省率先进行“规范村级组织及村民小组报帐手续”专题调研工作并制定了全省第一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规程-《厦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规程》,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安全,2009年我市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在我市制定的有关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各区结合各自实际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并指导督促各镇(街)修订完善了管理费限额标准、财务审批流程、承包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现金存款管理、大额预审等一整套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制度的制定出台极大地提升了我市农村财务管理的水平,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六、稳妥推进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市目前有152个原行政村改为居委会,为了稳妥地推进这些“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2008年我市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这项工作。在深入各区、镇、村进行了大量的座谈调研的基础上,研究集体资产改制工作中集体资产共有者身份确定、清产核资、股权量化、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具体问题,同时向兄弟省市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吸取他们的经验,起草了《关于做好“村改居”中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的补充意见》和《推进“村改居”集体资产改制的工作方案》。目前我市各区的村(居)集体资产改制进程正在加快, 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我市农村财务管理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存在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与规范农村管理的要求、责任追究手段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要求、监管机构设置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任务、干群素质与民主管理要求等“四个不相适应”,财务管理上仍然有不少问题亟待破解。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我们要着力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建设;要进一步从健全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入手建立违反农村财务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从建立审计、会计、检查全方位监督长效机制入手切实加强对村组财务的日常监管;要重视从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入手大力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以适应我市新农村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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