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聚焦三农
滕州市加强“四大体系”建设 不断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发布日期:2009/4/22 
 

  滕州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滕州模式”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加强“四大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平稳健康开展。

  一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功能作用。市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以开展好跨镇街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为重点,积极发挥好综合协调和面上指导功能;镇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发挥核心功能作用,积极提供好土地流转有关法律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签订鉴证、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等服务功能;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以收集提供农户供求信息为重点,积极做好供求信息上报工作,市、镇、村三级均建立流转信息档案和资料库,全市上下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密切配合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体系。

  二是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实施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今年已全面建立健全了“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咨询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发布、农村土地流转用途审查、农村土地流转收益评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和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十项规范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并对各项制度进行了明确具体的条文化、目标化、系统化的规范约束,坚持用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运行、管理和服务行为,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稳健康开展提供规范化的制度保障。

  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村级协商、镇级调解、市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坚持“协商不出村、调解不出镇、仲裁不出市”的原则,继续规范完善市、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体系。因土地流转发生纠纷的,采取先由村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进行协商,对协商结果不满的,再由镇级调解庭调解,镇级调解不成的,到市级仲裁庭依法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最后通过法律渠道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维护好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组织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经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和力量开展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市、镇两级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专项经费,积极为流转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改进和强化工作手段,保证工作需要。同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法规、制度等宣传,在广大农村做到家喻户晓。把土地流转知识列入了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对各级干部的宣传培训,发挥骨干指导作用,在全市形成人人了解、人人关注、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2009年,滕州市将在坚持土地流转的农民主体地位、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三个不得”底线和确保粮食安全、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经营者效益的基础上,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不断引导广大农民,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积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引导和扶持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促使流转土地向种粮大户发展,解决土地流转“非粮化”问题。2009年,17个镇均至少培植建立1—2个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示范典型,以此为带动,推动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开展,有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邮箱: nongyou1996@126.com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营口路1号
电话:0631-5626025 5626026  
鲁ICP备05011157号   

鲁公网安备 37100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