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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制止保险公司拒保农机
发布日期:2009/4/1 
 

  春耕生产在即,各地农机都渐渐忙碌了起来。然而,却有农民机手反映,在农机购置过程中,有部分财产保险公司拒保或擅自提高拖拉机交强险费率。为了确保拖拉机交强险的顺利实施,日前,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联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就此事专门发文,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在湘一级分公司严格规范拖拉机交强险实施工作。

  文件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严格执行拖拉机交强险全国统一条款和费率方案。并明确,兼用型拖拉机是指既可以通过挂接农具从事田间作业,也可以通过铰接牵引挂车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是指货箱与底盘一体,不通过牵引挂车可从事运输作业的拖拉机。即:手扶式拖拉机和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等铰接式车架的均为兼用型拖拉机,整体式车架的均为运输型拖拉机。

  文件还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办理拖拉机交强险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上界定标准,不得擅自作出解释,不得要求机手将兼用型拖拉机按运输型拖拉机投保。各财产保险公司不得拒保或者变相拒保,不得拖延承保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不得擅自提高拖拉机交强险费率,也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湖南保监局还将对各保险公司拖拉机交强险的经营行为进行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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