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指出: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近年来,我们在“三农”问题上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通过探索建立村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民主管理,从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标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规范,取得了一定成效。笔者就此对当前村务公开进行一些思考与探索,说出来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 一、目前村务公开中存在的几种不良现象 一是应付敷衍、公开不规范。村务公开目前虽然在乡镇和村级组织得到了普遍推行,但从公开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来衡量,仍然存在不够规范完备的地方:公开不及时。对项目、资金的公开往往在项目结束,资金耗尽,甚至群众告状后才公开,事前“计划不公开”,事中“操作不公开”,事完“决算不公开”,往往是群众上访,举报后再草草公开;公开地点不确定。村条件较好的有公开栏进行公开,还有少数村靠在学校或人员相对集中的居住点的墙上进行公开,再说公开的场所往往是村里干部确定,所选择的地点也是与村干部关系要好的,公开过程中仅仅是贴出去了,还没等到群众看见或许就被撕掉了,公开走了过场;公开内容不完整。个别村、组公开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重点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有公开栏不严谨,公开过程中均由镇或村干部唱“独角戏”,没有让民主理财、议事和村民代表组织发挥好作用。 二是疏于监督、机制不完善。一方面,农村一些基层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为主体内容监督制度的机制,都是个别人说了算,有的村还会有不换届不召开群众会议的情况,没有传达过上级的会议精神,落实精神全靠“闭门造车”。即使部分村建立了相应的组织,也没有很好发挥作用,形同虚设。另一方面,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仅以会议安排部署的操作,遇到上级领导检查时匆匆交帐,没有把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缺乏制度约束。 三是多头管理、监管难度大。对镇直单位虽然设立了“零户统管”,对各村设立了“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但因垂直管理的部门、业务主管的部门较多,对少数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在监管上有脱节现象。村、部门可以直接到业务主管部门报帐,从而导致镇财经所无法掌握资金的流向,在公开过程中就成了死角,往往村里的漏洞就在这里形成了。 四是缺乏联系,衔接不紧密。目前,在推行村务公开中,村务公开的主体是村级干部和与村集体经济的有关对象,监督的主体应是广大村民。但目前二者之间还缺乏有机联系,互动性不够,存在两张皮的情况。 五是忽视反馈,效果不明显。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公开的形式,而轻公开后的结果,有公开无落实,很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搜集群众的反馈意见,认为公开后就万事大吉。尤其村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正确答复解释的不答复解释,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整改解决,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引发事态,激发矛盾。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笔者认为:从主观上看,一是部分基层干部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心态各异,主要是怕暴露问题、怕揭短、怕麻烦、怕引发矛盾引起群众上访,从而不想或不愿公开。二是一些群众在思想上也存在种种困惑和疑虑,担心公开工作能否真的行得通、落得实、有成效,是否会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从而思想上缺乏信心,缺乏起码的参与监督意识;三是“两手抓”的职责意识淡薄,只抓经济工作,而忽视了抓村务公开,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搞好了有政绩,而公开工作是软任务,触动不大。由此导致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司空见惯;四是受利益驱动,怕公开会损伤小团体和个人利益,敷衍应付,支吾差事。从客观上看,有的基层干部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法不大了解掌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无从下手,不尽人意;个别乡镇、村领导为创造“政绩”、争时间、抢速度、追求轰动效应而不注重质量和实效,以为下发个文件、开个会议或者建个公开栏,就万事大吉,对于进一步抓好清理财务、后续监管、民主评议、监督考核等一系列重要环节置之不理;还有的奖罚和制度约束不到位,致使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不落实,使村务公开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二、做好村务公开的对策与建议 (一)深化宣传教育,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农村村务公开,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触动基层干部的自身利益较多,推行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首先应抓住解决思想认识这个关键,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村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教育村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勤政廉洁、切实解决少数干部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不断为村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村务公开必须从建立制度入手,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制定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公开、村干部任用、干部任期离任审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管理监督等工作也应逐一作出明确规定,并不断予以改进和完善,使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章可依、依章办事、违章必究,从而更好地推进公开工作在管理上由“以人管”到“以制度管”、“靠制度管”的大转变。还应把村务公开纳入经常性工作,对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公开后干部群众的反馈意见,及时认真处理,始终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个个有落实。 (三)严格考核奖罚,切实解决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村务公开纳入对村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之中,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并同经济利益挂钩。建立村干部领导责任制。在执行村务公开过程中,一定要对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要从乡镇到各村、从乡镇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再到驻村干部,以及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都应有明确的分工和相应的职责范围,并以此作为考核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工作搞得好的要及时进行表彰,对工作差的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严惩重罚。 (四)强化制约机制,切实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的内部监督机构。如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等,并促其真正发挥作用;二要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村务公开意见登记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三要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村务公开工作应定期进行巡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结合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经常性地检查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蓄意应付差事,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人和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五)注重协作衔接,切实解决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当前村务公开由多家部门、单位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工作分工,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去抓,在具体工作中容易产生相互间的依赖或推诿,最终结果是效率低下,成效不明显。为此,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和协作配合,既履行好自身职能,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农村基层财政经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强化对村务公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尤其要把涉农价格、收费以及与农民利益相关的项目、资金、物资及时公布,并注重公开内容的对应性、公开目标的一致性,民主评议的统一性、组织领导的整体性,使村务公开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