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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朝安: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发布日期:2009/4/11 
 
土地作为我国农民最重要的社会保障,是法律赋予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农民土地问题无小事。农村土地承包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动摇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动摇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就动摇了农村社会和谐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和纠纷,是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工作。必须站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和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以高度的政治和工作责任感,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同时,由于土地涉及农民根本利益,与农村土相关的利益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和各类情况复杂;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农村人口流动和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将更加频繁,流转关系和相关利益更趋多元化。因此,今后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将面临更多更复杂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相关管理、协调与服务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和繁重。我们对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与长期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并始终予以高度重视。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是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根本法律依据。学习宣传和贯彻这部法律,是我们的一项十分重要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国家已将其列入了“五五”普法规划,农业部也作出了相应部署。“十一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一切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将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精神宣传进村入户。每年的3月1日(土地承包法实施日)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各级农业部门都要组织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承包法律进村入户活动。通过宣传,要使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掌握法律精神。
    二、抓紧做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延包后续完善是当前土地承包工作中难度比较大的工作,也是必须尽快完成的任务。从2000年全国基本完成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以来,延包后续完善工作虽取得明显进展,但一些地方仍然问题不少。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出做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尽早部署,抓紧工作,决不能再拖延。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争取在2007年底前,至今仍未开展延包工作的村组全部完成延包工作,能够确地到户的全部落实“四到户”,人多地少难以实行分户经营的城郊农村也要采取确权、确股等多种方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每一个成员。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与国土部门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好基本农田确认到户到地块的工作。对多留机动地、家庭承包期限不足30年和极少数地方仍然存在“两田制”等问题,要坚决限期纠正。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工作协调机制。有不少土地承包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建立健全承包纠纷调处工作协调机制,不仅是解决好当前突出问题的紧迫需要,也是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长效机制的客观要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纳入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地加强与要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由农业、纪检监察和司法等部门参与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日常工作和贯彻执行新的《信访条例》,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问题调处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落实责任目标,健全工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承包纠纷发生后能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
    四、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促裁,也叫居中裁决,是依法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搬弄是非要渠道,具有程序简便、费用低廉、方便群众、快捷解决争议等特点。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开展以来,得到了全国各地的积极响应,也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2005年还专门安排了基本建设投资予以支持。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对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工作进展顺利。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行动,为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做好准备。开展试点,要具备条件,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要选择当地党政领导重视、法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土地承包管理基础工作较好、干部业务素质高的地方组织试点。要不断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用以指导面上的工作,推进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不断健全。
    五、依法加强土地承包与流转的规范管理。开展土地承包与流转规范管理既是农业部门的职责,也是新时期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当前,重点要抓好三件事:一是抓紧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土地承包档案是开展延包工作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原始依据,是党和国家农村基本政策在基层的历史记录,必须规范管理,不得毁损、遗失。要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责任制,做到合同、证书、方案、台帐完整齐全,做到“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有条件的要逐步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强化规范管理手段。二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民委员会发包农村土地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发包土地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三是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重点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加紧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和土地流转登记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签订率,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探索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要坚决纠正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的行为,对这类问题要发现一正起严肃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于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农村改革已经顺利完成了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微观经营体制、以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的两步改革,正在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攻坚。以建设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蓬勃展开,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日益加快。在这种新形势下,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各级农业部门要重点研究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如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城镇化过程中如何保护和实现好农民的土地权益,如何妥善处理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七、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积极争取当地领导给予高度重视支持,切实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和工作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开展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实际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体系建设,保证工作力量,保障工作条件,提供有力支持。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作为直接承担这方面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的各项管理工作。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切实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经管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尽早筹划,促进基层经管系统在改革和建设中得到稳定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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