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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农民工返乡回流及相关土地承包权益问题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09/4/11 
 
 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重庆市万州区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回流现象明显。眼下这些农民工就业情况如何,有没有一些相关的土地承包权益纠纷问题,政府对此应采取什么对策,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深入一些返乡农民工较多的镇乡进行了专题调查,对全区农民工返乡情况及相关的土地承包权益问题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一、农民工外出与返乡基本情况
    万州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农业人口121.45万人,农村劳动力80.6万人,农民收入来源60%来自外出务工收入,外出务工人数达47.85万人,其中常年外出的就有46.69万人,占到劳动力总数的57.9%。
    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万州区外出农民工返乡回流现象明显。据调查统计,春节前10.68万返乡农民工中,有2.96万人系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失去工作而返乡,占返乡农民工的27.7%,占常年外出劳动力的6.3%。
    春节过后,返乡农民工大部分陆续外出务工,到2月底,未外出的剩下1.88万人。其中:有1.43万人有外出务工意愿,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务工地点和单位;其余0.44万人系不适合(或不愿意)外出务工而在家务农,或返乡创业,或正在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调查发现,留在家里尚未找到务工单位的农民工是外出农民工中最弱势的群体,他们多数系底层的非技术性操作工,年龄较大,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能从事的行业主要是建筑、初级加工等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愿招收他们的多为经济实力不强的小施工队、小厂、分厂,这次金融风暴对这些小施工队、小厂、分厂影响最大,从而造成了这些民工难找工作的状况。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流转情况
    万州区共有耕地85.42万亩,有85.34万亩为农户承包,占总耕地面积的99.9%。全区36.52万户农户中,承包了耕地的有35.88万户,占总农户数的98.2%;有0.64 万户农户没有承包地,占总农户数的1.8%。85.34万亩承包耕地中,目前自家耕种的65.46万亩,流转出的19.88万亩,流转耕地占到承包耕地的23.3%。流转的方式主要是转包、出租和其它,分别占总流转面积的54.2%、37.8%和4.4%。
    据统计,全区没有承包耕地可耕种的返乡农民工有3380人,占返乡农民工总数的8.3%,其中:有2290人是因为承包耕地已流转出,占67.8%;有1075人在二轮土地承包中未划到承包耕地,占31.8%;有15人是因为承包耕地被征用,占0.4%。
    截止2月底,全区流转出耕地的返乡农民工中实际已收回承包耕地的有360人,占有流转出耕地的返乡农民工的15.7%;有意向收回承包耕地的774人,占33.8%。两项合计,实际已收回已流转耕地和有意向要收回已流转耕地的共1134人,占有流转出耕地的返乡农民工的49.5%,几乎占有流转出耕地的返乡农民工人数的一半,但这对全区目前土地流转趋势没有产生根本性影响,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打算收回承包耕地的774位农民工中,多数意愿并不强烈;二是返乡农民工多数会陆续返城务工,现在已收回的承包耕地,到时依然要流转出去;三是已收回和打算收回的承包耕地,原流转形式基本上都是转包(代耕),以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出去的没有收回,而我们鼓励的主要是出租、入股、转让等其他流转形式,因此,返乡农民工收回承包耕地与当前万州区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冲突不大。
    三、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情况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尤其是国家实行退耕还林和种粮直补政策以来,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逐年增加。仅2008年,全区区和镇乡两级就接待和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236件。这些纠纷中,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土地承包纠纷,有198件,占83.9%;另一类是土地流转纠纷,有31件,占13.1%;第三类是土地补偿利益分配纠纷,有7件,占3%。调查分析,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及种粮补贴的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必然继续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万州区所有土地承包纠纷中,涉及返乡农民工的不多,截止2月底,才发生25件,更没有发生因土地承包、流转而影响返乡农民工生产、生活的情况。这25件土地承包纠纷中: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10件,土地承包权属纠纷8件,征地补偿分配纠纷7件。
    土地承包纠纷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影响到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万州区各级对此特别重视,强化了预防措施,加大了调查处理力度,2008年的236件土地承包纠纷,通过调解和仲裁当年就办结229件,达97%。对涉及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纠纷,我们更加重视,力度也更大,全部25件纠纷截止2月底已妥善解决了19件,另外6件也快调解成功。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建立农民工失业预防机制。一是建立农民工失业预警机制。所有用人单位辞退农民工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就业局,失业农民工达到一定比例时,政府要立即启动干预措施;二是实行限制企业裁员政策。规定企业遭遇经营困难,应按照先降薪再裁员的原则,一次性裁员超过职工总数的10%或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的,必须提前30日向当地政府报告,禁止大批辞退员工。三是扩大失业保险的功能。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使农民工对失业有一个缓冲期间。
    (二)鼓励本地企业吸纳农民工。对吸纳、安置返乡农民工就业的企业,按安置返乡农民工人数,帮助提供小额贷款,发放社会保险补贴,从而促使更多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降低用人成本。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农民工在本地就业。
    (三)鼓励返乡农民工就地自主创业。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办好农业基地,引导回归农民有序地向规模种养业转变,土地向能人集中,大力发展种养殖小区(基地)。延长农业产业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鼓励各乡镇创办回归创业园、创业街。建立政府回归创业基金,重点用于支持回归创业项目,帮助普通打工者向创业者转变。
    (四)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失业民工以底层的非技术性操作工为主,掌握对路的职业技能是他们实现再就业的关键。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培训专业的针对性,改革培训方式,实现培训项目与农民工就业的紧密结合。
    (五)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管理体制和就业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打破城乡就业体制和政策分割,将农民进城就业和城镇居民就业统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建立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区域劳务合作。建立适合转移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改善农民转移就业环境,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由流动就业转向固定就业。
    (六)加强土地承包管理。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二轮土地承包中未签订承包合同书、未填发《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书》的要立即组织补签、补发;原承包合同书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书》内容不规范、不完整、四址边界模糊的,要进行补充或重新签订和填发;权属不确定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核实,确权颁证。对土地承包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要抓紧进行了抢救性清理和弥补。加强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服务,规范签订流转合同,开展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登记工作。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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